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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土地征收将迎新的补偿标准!

2019年09月04日 15:28:56      来源:衡阳房地产信息网    编辑:dinglina

        自上月底通过新的《土地管理法》以来,老百姓最为关注的依旧是征地补偿标准,近日就有不少老百姓问道,新的土地管理法通过了,要是土地被征收的话如何补偿?补偿原则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主要以保护老百姓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和目标,且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做了较大的提升,尤其是在征地补偿标准方面,与原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


  首先确定了补偿原则


  新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我们从该条规定中看到,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增加了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此老百姓要注意,明年如果遇到土地征收,那么以前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已经不再适了,而是要按照新的规定的实施,且还要加上对被征收人住宅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只有满足这些标准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征收工作。


  另外我们还看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其次确定了区片综合地价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从这条规定中我们看到,今后区片综合地价要每隔三年调整一次或是重新发布一次,那么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保障了被征收人利益。那么,什么是区征综合地价呢?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预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工作步骤如下:


  1、确定测算范围

  征地区片价测算范围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但各地可以根据征地需要和实际情况扩展到更大范围。耕地保护区、法定生态保护区、其它规定的特别保护区不在征地区片价测算的范围之内。


  2、划定区片

  区片划定的目的是采用一定的方法将测算范围区分为若干个区片,为测算区片价提供基础。划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片,应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通常情况下,离城市中心区较近的区片面积应当较小,离城市中心区较远的区片面积可以适当放大;可以村为单位划定区片,也可以适当合并,一般不打破村级行政界线。县(市、区)行政辖区内单一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不能只设定一个征地区片。


  3、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区片划分完成后,要测算各个区片的征地补偿水平。在测算区片综合地价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方法分别进行评估。征地区片价原则上要求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确定。


  4、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验证和调整

  征地区片价初步的结果必须与现行征地补偿水平以及被征收人现有生活水平进行比较,如果测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水平和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失地人社会保障费用的,就需要进行调整 。


  5、测算结果听证和修改及确定征地区片价

  根据相关规定,征地区片必须要依法组织听证,并且要根据听证情况进行修改。


  先补偿后搬迁

  在新《土地管理法》中我们还看到,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在此之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被征收人房屋部分的补偿一直被忽视,而且也无法得到合理的补偿,此次修改,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被征收人财产得到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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